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23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01
音乐学院简介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深圳音乐学院(筹)](以下简称“音乐学院”)是深圳市政府规划建设的“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之一,努力建设一所国际化、创新型、世界一流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
音乐学院以培养学术和表演能力兼具的高端艺术人才为目标,创新音乐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国际化音乐人才的本、硕、博培养体系,秉承大学书院制传统、全人教育和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以现代大学管理体制、国际认可的学术标准和教学模式,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培育学生的专业素养和接轨全球的综合艺术能力。音乐学院面向全球招聘师资,2021年4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聘任国际著名作曲家、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叶小钢教授为音乐学院创院院长。
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获颁香港中文大学学位证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毕业证。
02
招生专业
2023年音乐学院拟在 广东省、山东省、辽宁省、湖南省、浙江省、四川省、上海市、北京市 招收音乐类本科生。招生专业、子科类、选考要求等内容如下:
注: 管弦包含以下器种: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其中,辽宁省不含竖琴。具体招生专业、招考方向(器种、唱法)及计划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03
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二) 北京市生源: 北京市无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校考;
(三) 非北京市生源: 广东省、山东省、辽宁省、湖南省、浙江省、四川省、上海市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省统考,无须参加校考;
(四)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仅设美声唱法 ,不建议非美声唱法的考生报考;
(五)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声乐(美声)、钢琴、管弦方向的山东省考生,省统考成绩专业技能1须为所报考音乐表演(招考方向)相对应的专业项目[例如:报考音乐表演(钢琴)的山东省考生,省统考成绩专业技能1须为钢琴];
(六)报考音乐表演专业-指挥方向的山东省考生,省统考成绩专业技能1须为 钢琴 。报考音乐表演-指挥方向的广东省考生,省统考器种须为 钢琴 ;
(七)由于 音乐学院部分课程为英文授课 ,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04
录取办法
(一)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专业同层次、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实行 非平行志愿省(市) :北京市、湖南省 1. 北京市: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且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音乐表演-声乐(美声)、音乐表演-钢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分别排队,依据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2. 湖南省: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且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不区分首选科目,依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三)实行 平行志愿省(市) :广东省、山东省、辽宁省、浙江省、四川省、上海市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且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其中,报考音乐表演(招考方向)的山东省考生,省统考成绩专业技能1须与我校招生专业项目要求一致],各专业(招考方向)依据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05
入学规则
(一)音乐学院将继续加强入学后对音乐类录取新生的政治、专业、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并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二)学生入学后,除钢琴、低音提琴、竖琴和打击乐器外,其他乐器需自备;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06
收费标准
(一)学费:人民币115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