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转校或毕业等日本的所在地发生变更时—“与所属机构有关的申报”的手续
领取在留卡以“留学”资格滞留日本的外国留学生从在册的学校转学和转校到别的学校等时,必须在转学或转校之日起的14日内向地方入国管理官署提交与所属机构有关的申报。
此外,从在册的学校毕业或退学等时,也需要提交与所属机构有关的申报。
申报事项、申报参考表格因申报的内容而异,请在入国管理局的网站确认。
- 大学等毕业后确定在日本就职时—“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手续
取得大学或专门士(技师)称号从专门学校等毕业的人,已确定在日本就业时,必须将在留资格由“留学”变更为工作在留资格。
工作在留资格包括:工程师等在理工科领域工作的“技术”资格、从事笔译、口译、贸易等文科领域工作的“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资格、作为研究人员工作的“研究”资格、自己经营公司的“投资、经营”资格、在日本中小学任教的“教育”资格等。根据入国管理局的统计数据,2011年在日本就业的8,586名外国留学生中,约有70.0%的人许可变更为“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约有19.5%的人变更为“技术”。
下面说明与“技术”或者“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在留资格有关的“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的申请。
获准将在留资格变更为“技术”或者“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时,必须首先“与日本当地的企业等签订合同(不可从事自由职业)”,并符合“工作内容能充分运用在大学等学到的专业知识”、“拥有大学以上学历或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工资待遇等同或超过日本人”等标准(另外,对于留学生在大学所学专业与在企业参加活动内容的关联性问题,在灵活判断后决定是否认定其在留资格。)。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在地方入国管理官署办理。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的手续费为4,000日元(办理许可时需交纳与手续费相当的印花税票)。
申请由“留学”变更为“技术”或“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类在留资格所需的资料会根据公司规模等有所不同,请到入国管理局的网站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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