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教授职称,分为教学研究型和纯研究型职称。前者类似国内的教授体系,后者类似于研究员体系。美国教授的教学研究型职称,主要包括四个阶段:
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一般是三到六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后,如果工作出色,经过评选可以晋升为拥有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否则,非升即走。
目前随着博士毕业生的数量增加,而全美的助理教授岗位有限,因此助理教授职位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于是,出现了获得博士学位后,需要经历多站的博士后研究,方能达到一定的学术能力,去应聘助理教授的职位。到此时,平均年龄差不多35岁上下了。
大约有一般的助理教授最终能够获得终身教职,不过在一些顶尖大学里,这个比例可能低至10%。因此,在助理教授期间,是工作科研最为拼命的时候,也是学术论文的高产期。
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经过那水生火热的六年左右助理教授期,如果成功获得终身教职,那么可以晋升为副教授。
评判标准一般都是在助理教授期间有大量的学术成就,比如发表了影响力较大的专著,以及大量的学术论文,拿到了研究项目,对所在部门有突出的教学或服务。
该评判标准又因所在学校不同,所要求的标准和严格程度也不同。一般副教授都是终身教职。但是,也有人以副教授职位进行聘请后还没有终身职位的,这一般是从外部引入的人才。
虽然目前该人还没有获得终身职位,但该职位也是有终身教职计划的,只不过可能目前该人还没有达到终身教职的水平。相反在一些学校,有人可能在获得终身教职之前提前提升为副教授。在这种情况下,此人可能继续申请终身教职,或者转求其他学校的终身教职。
正教授(full professor),即常见的称呼为教授(professor)。在副教授阶段取得卓越的学术成就后,会提升为教授。在美国,教授的等级是学术排名中的最高职位。而且,美国的教授也没有强制退休的年龄限制。许多正教授都伴有行政职务,比如院长(dean)都是从正教授中选出。
讲座教授(chair professor,简称“chair”):到此,出现了“chair”这个字的翻译,有多种译法。比如特聘教授、杰出教授、名誉教授和讲座教授等等,此处暂且翻译为讲座教授,或者讲席教授。
讲座教授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一些学校会给极少数有突出成就的正教授授予“大学教授(University Professor)”,“杰出教授(Distinguished Professor)”等头衔,比如麻省理工的“学院教授(Institute Professor)”、耶鲁大学的“斯特林教授(Sterling Professor)”,以及杜克大学的“詹姆斯·B·杜克教授(James B Duke Professor)”;另一种是被以基金、公司、个人名义赞助的正教授,即“冠名”或“名誉教授”(Endowed Profes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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