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认证申请所需所有材料均仅需在线上传电子版,请勿将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扫描上传的申请材料需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应忠实于原件,保证清晰、完整。否则有可能影响认证评估进度,造成认证评估不通过。
3、如需认证多个文凭证书,请务必每个单独提交认证申请,请勿在一个认证申请里上传多个文凭证书。
一、需要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以下简称文凭证书)。上传文件格式为:pdf格式,不大于5M。
1、需要认证的文凭证书一般为所在国/地区的官方语言书写,如获得两种语言的文凭证书,源语言文凭证书必须上传,其他语言可选择性上传;
2、如需要认证的文凭证书的正反面均有文字图案,应同时提供其正反面的扫描件;
3、申请人如无法提供获颁的文凭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原则上无法提供认证服务。
如文凭证书丢失,请申请人向颁证院校申请补发证书后再提交认证申请,如颁证院校无法补发证书则应提供证书副本、或院校官方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通常由学生注册部门或教务部门开具),并提供《无法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声明》。请注意,此类申请人还需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请注意,“证明信”往往核查困难,因此评估时间有可能超出文凭证书的正常认证周期,甚至可能无法通过认证评估。持“证明信”提交申请获得的认证结果与持文凭证书提交申请获得的认证结果有可能存在差异。在认证评估完成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再受理要求替换认证对象的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