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智库(CCG)与西南财经大学发展研究院共同研究编著的《中国留学发展报告(2020~2021)》显示留学人员回国人数持续增加。海归群体由2000年的13万人增长到2019年的423.17万人,增幅超过31倍。
留学人员回国发展热情持续增高,留学生归国已成大趋势,未来会有更多的留学人员学成归来!
北京市:
落户条件
在国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出国留学时间为一年以上(22年6月新政策:留学生疫情期间在国内上网课的时间同样也可以计入365天的时长内)
毕业回国两年内(入境之日起计)提交落户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缴纳北京社保三个月以上
落户指标:工作单位有户口指标,且愿意提供指标
劳动合同剩余有效期3个月以上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申请北京市归国人才落户(具体请留意官网信息)
上海市:
落户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在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于本市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人才以及国(境)外名校留学人员等,开辟落户经办“绿色通道”,由各区根据本区域实际推荐,在申办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予以优先办理,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服务。
深圳市:
落户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在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需通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或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
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广州市:
落户条件
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在广州市各区内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工作;在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工作(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清单内的非公经济单位除外);在广州创办企业或开办个体工商户
满足广州市关于留学人员社保缴费的规定。
成都市:
落户条件
35周岁以下,国(境)外与国内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同等学历人员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
45周岁以下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
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迅速申请本人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