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rly Decision,简称ED,是一种申请美国大学的方式,指学校早决定录取。ED在私立高校中相对普遍,但也有一些公立高校给申请者提供这样的选择。ED申请期限一般在十月中到十一月中,并且会在十一月中下到十二月收到结果。
ED的结果分为录取、拒绝和延期(defer)。延期是指学校对该申请者依然有兴趣,但需要在申请者在常规申请中提供更多的资料,如秋季学期的成绩单,以供学校最终决定。和普通申请不同的是,一个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进行ED申请,如果被录取了则只能接受offer进入该校学习,并撤回已经向其他学校投出的申请。因此,ED申请的学校一定是你的第一选择才好。
而常规申请(Regular Decision,RD)一般在12月至2月间进行,每所学校的截止日期有所不同,并在3至4月发放结果。
2.Early Decision是否会提高申请者的录取机会
虽然从录取标准上来看,ED和普通申请并没有差别,但ED确实能表达出你对申请该校的强烈的意愿。至于结果如何,还要看综合方面的情况。从录取率看,ED似乎更有优势,毕竟选择ED申请的考生是相对小的一部分,这样也使招生官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申请者。
3.被Early Decision录取后反悔会怎样
如果被ED录取却最终不去这所学校,申请者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理由,例如由于大学助学金不足或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改变等原因无法负担学费,又或者家人患重大疾病。在这些情况下,如果学生提供相应证明并进行撤回,则不需要承担后果。
若只是改变心意不想去所申请的学校,则可能会影响之后其他学校的申请。一般来说,学校之间会共享一份ED录取者名单,因此其他学校也不太可能会再录取你。美国高中的申请顾问一般也会拒绝再将学生的成绩单寄给其他大学。
虽然ED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学校无法逼迫被录取的学生交出学费,但ED被看做是申请者和学校之间的一份“君子协议”。学过打破这份“协议”,学生的信誉则必定受到影响。
4.从中国学生的申请实战角度来说,早申请计划的选择是需要非常慎重的
学校的挑选应当经过深思熟虑才可以。很多学生对于早申请的残酷性没有很强烈的认识,选择了一个学校被录取之后,发现其他更好的学校也录取了自己,希望能毁约去其他的学校,但是这种毁约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到后面发现自己很吃亏。
从美国本科申请的实践角度来说,我认为,学生选择早申请计划,应当选择比较高的,自己非常喜欢的,认为录取自己难度系数比较大的学校。如果录取了就是皆大欢喜,如果不录取,自己也不会很难受。切勿选择自己认为能比较容易申请上的学校,到后面发现更好的学校通知书来了自己一腔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