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在新西兰找工作都是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广告中对求才的对象、资历、待遇,都有详细说明。每周三及周五的求才广告特别多。广告用词多用缩写,因此对初阅者可能有困难。除报纸上的求才广告,一些大的购物中心及超级市场也会张贴求才广告。有些工厂或商店则将求才广告直接张贴门外,有意者可直接接洽。
另有一种找工作的方法是毛遂自荐,由求职者打电话或或写信给政府机构,并留下自己的工作资料。这样即使政府机构当时无法安插任何工作,也会资料存档,以便职位出缺时可以约谈聘雇。
政府机构是最理想的求职场所,因为机构庞大,工作种类繁多,常有职位出缺。政府机构每星期都有一份周报刊登所有徵才的分支机构名称及地址,供员工传阅,推荐人才。教育部也出版月刊刊登徵求教师的启事。政府的周报和教育部的月服在公共图书馆都有陈列,也可在政府的印刷局买到。
专门职业,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本身刊印有会报,其中也会刊登徵人才启事。
在的私人企业都设有人事部门,对于暂时无法录用的求职者,也会档案,以备日后之需。
政府的劳工部在很多大城市都设有就业辅导中心。这些中心的地址及电话号码在电话簿中都可以找到,它们除了可为免费觅职或提供职业训练外,布告栏也张贴求才的启事,求职者应将自己的姓名、住址、年龄学经历背景,希望的工作,待遇等详填给中心。遇有适合的工作,就业辅导中心就会通知面试,对于语言能力差的求职者,就业辅导中心也会找来翻译,居中传译。
在新西兰,工会种类繁多且非常普遍,有些工作必须是工会会员才可担任,有些是就职后必须加入工会。有些工作则无这些限制。在新西兰,除高级职员及商人外,多数的工作都有工会介入。员工如因特别因素无法加入工会,必须提出申请,经过工会同意后才能继续工作。工会的目的是在保障会员的权益,特别是有在争取基本工资,工作时间,加班费,休假,病假、工作条件及资遣费等。一般都由工会出面与资方洽谈,绝少由员工直接与资方谈判。加入工会者,每月须缴纳会费。
私人企业的工作大部份都有工会组织,工人必须加入工会。公务人员亦有自己的工会,但是可以自由参加,没有硬性规定,一般大城市里都有工会会所,会所有很多工会。新西兰的工会种类繁多,几乎每种工作如餐厅、服务员、售货员、公司职员等,都有工会。而一定规模大的公司,往往会因为营业范围广泛,而必须牵涉不同的工会,较为麻烦。
1.工作条件
新西兰倡导同工同酬。同样的工作,在法律上男女可领取同样的薪水。对同等能力,责任及工作情况,法律要求报酬必须一致。
每周的工作时间大部份都不超过四十小时,超过四十小时则视为加班。加班费以每天计算。计算方法为起先的 3小时以1.5乘以每小时薪资。超过3小时,则为两倍。
大部分的人每周工作五天。星期六、日的工作,则为加班,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与平常一样。近年来,很多公司施行弹性上班,由员工自行调度工作时间。国定假日的上班亦视同加班。工作超过一年者。可有三星期的假期。工作超过八年者,有四个星期假期。
每份工作都有基本工资。工资的资料在政府劳工部或工会都可查询。通常发薪都已代扣税金、工会会费、保险费等。薪水单上对工作时间、加班、代扣项目等每项都会列明。有些公司并代员工缴付意外保险费。薪资每星期发一次,也有月薪制,一月发一次,大、小夜班的工资较日班高。
2.兼职工作
在新西兰有很多提供给家庭主妇的工作机会,这些工作一天只须工作几个小时。很多保险公司或银行所要求的工作时间多半由上午十时至下午二时。有些大的服务公司或政府机构也提供同样的工作机会,这类的工作薪水以小时计,由于不是全天候的工作,所以福利条件无法与全天工作相提并论。
3.辞职及离职
经营者解雇员工,都会把理由告诉员工。员工如果觉得理由不当,可以请工会出面谈判,甚至可到劳工部申诉。如果查明不合理,将可继续工作下去或要求补偿。公司辞退员工须在一个月前通知。临时解雇者,须付一个月薪资。员工请辞也须一个月前通知雇主。
如公司因裁员或结束营业解雇员工时,公司必须给员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