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
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返宁人员|2022年6月更新
对入境即被确诊或在集中隔离期间确诊人员(含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返宁后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5次核酸检测措施;
对入境解除隔离正常返宁人员中核酸检测阴性、血清抗体监测异常人员,经专家健康评估,在排除疫苗接种引起的抗体阳性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转入定点医院检查留观3天,无异常后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4次核酸检测;
对入境解除隔离正常返宁落地检测结果均正常的人员,闭环转运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4次核酸检测;
凡入境未满28天的入境解除隔离入宁人员,入宁时须接受新冠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并按规定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4次核酸检测。
内蒙古自治区
入境返内蒙古人员隔离“14+7”|2022年4月更新
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对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在集中隔离观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隔离第2、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我区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的社区(嘎查村)报备,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西藏自治区
境外旅居史人员“14+7+7”|2022年2月更新
境外旅居史人员需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管理后须持解除隔离证明、7次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最近一次为48小时)和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报告(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不作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来乌境外旅居史人员|2022年6月更新
入境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满14+7且核酸阴性解除隔离返回的,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通行;境外旅居史人员,自从第一隔离点解除隔离之后(隔离满14天),需携带解除隔离证明、48小时之内一次阴性核酸报告办理登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