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大湾区进一步走向国际发展的舞台,具备大陆法知识和普通法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将会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就业选择。不仅可以选择在大湾区实现法律梦想,也可以选择在香港从事受人尊敬的法律行业。
香港大学法学院
01法学硕士
Master of Laws
法学硕士是一门极具竞争力的课程,旨在国际化的环境中培养学生的专业法律知识,课程安排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学生可以选择感兴趣的法律领域进行深度学习,包括海事和航运法、商法公司法和金融法、人权和公法、信息技术和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和比较法、中国法。
02普通法硕士
Master of Common Law
该课程专为来自非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特别是中国大陆)的法律毕业生而设计,让学生获得在香港和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实施的普通法专业知识。
除本项目课程外,学生还可以从其他LLM项目中选择感兴趣的课程就读。
03仲裁法与争议解决硕士
Master of Laws in Arbitration an Dispute Resolution
香港地处东西方交汇点,是世界领先的国际争议解决场所,同时也是解决大中华地区和亚洲地区争议的理想场所,因而在国际争议解决方面享有盛誉。
除本项目课程外,学生还可以从其他LLM项目中选择感兴趣的课程就读。
04企业和金融法硕士
Master of Laws in Corporate an Financial Law
香港是世界领先的金融中心之一,其充满活力的经济、受人尊敬的司法制度和世界一流的金融监管制度共同提供了杰出的研究背景,非常适合企业和金融法的发展。
除本项目课程外,学生还可以从其他LLM项目中选择感兴趣的课程就读。
05中国法硕士
Master of Laws in Chinese Law
课程旨在满足香港和国际对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需求。通过理论、实践和政策导向课程的全面结合,使学生能够在中国社会、经济和政治背景下了解现代中国法律制度。
课程不仅适用于接受过正规法律培训并寻求获得中国法律专业证书的学生/从业人员,也适用于中国相关领域(例如,经济学、金融学、社会学、政治学、商业)的专业人士及研究人员。
港大法学院是世界上领先的提供以英语授课的中国法律法学硕士课程的法学院之一,中国法研究享誉全球。除了课程学习以外,学生还可以获得校方和老师提供的专业相关的学术资源及就业机会。
除本项目课程外,学生还可以从其他LLM项目中选择感兴趣的课程就读。
06合规法硕士
Master of Laws in Compliance an Regulation
该课程专为法律和非法律毕业生设计。通过课程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模式,让学生可以加深对监管政策、影响金融服务行业的前沿问题的理解,帮助学生塑造对国内与国际趋势的洞察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07人权法硕士
Master of Laws in Human Rights
课程于1999年成立,任职教师包括来自世界各地的该领域的知名专家,包括知名学者、法官、联合国(UN)人权任务负责人和非政府组织负责人。课程侧重于包括亚太地区在内的全球关注的人权问题。
多样化的课程使学生能够了解国际人权法律框架,并从全球、区域和国内的角度思考主要的人权问题,以及如何运用他们的知识来倡导真正的变革。课程不仅涵盖人权法,还会借鉴历史、政治、哲学和社会学等其他学科,让学生可以从不同角度理解法律。
就读该课程的学生背景丰富,包括律师、法官、医生、学者、政府官员等,共同构建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国际校友网络。
除本项目课程外,学生还可以从其他LLM项目中选择感兴趣的课程就读。
08医学伦理与法律硕士
Master of Laws in Meical Ethics an Law
该课程为一门综合的跨学科课程,旨在让学生了解医学伦理和法律领域的相关知识。就读者包括律师、社会科学家、政策制定者和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等。
申请者需有法律或医学学位背景。若申请者非法律或医学学位背景,但具有至少两年相关经验或专业资格,也可以申请该课程。
09技术与知识产权法硕士
Master of Laws in Technology 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该课程旨在让学生对快速发展的技术法、知识产权法以及两者之间的交叉领域的各个方面有良好的法律层面理解。
涉及领域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数据挖掘、互联网平台监管、3D 打印、外太空技术、纳米技术、金融科技、计算机程序和算法的保护、数字混音和用户生成的内容、在线流媒体、绿色技术和生物技术(包括基因改造和干细胞研究)等。
除本项目课程外,学生还可以从其他LLM项目中选择感兴趣的课程就读。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
◆ Juris Doctor/MBA
◆ Juris Doctor
◆ Master of Laws in Chinese Business Law
◆ Master of Laws in Common Law
◆ Master of Laws in Energy an Environmental Law
◆ Master of Laws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
◆ Juris Doctor
◆ Master of Laws in Arbitration an Dispute Resolution
◆ Master of La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