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要求:繪畫創作實踐與理論
修讀藝術學或相關專業 (色盲、色弱者不可報讀)
美術史研究
修讀藝術學或人文社會相關專業
专业方向
- 繪畫創作實踐與理論
- 美術史研究
一、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2年,最長修業期限為3年 (2018/2019學年及之前入學的學生,請參閱入學當年的學習計劃)。
二、授課形式
面授
三、授課語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學術領域∕知識領域
藝術學∕美術學
五、 課程專業範疇
- 繪畫創作實踐與理論
- 美術史研究
六、課程設置
表(一): 基礎必修科目 (9學分)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
表(二): 專業範疇科目* (3學分)
| 繪畫創作實踐與理論專業範疇 |
|---|
*大學有權取消開辦修讀人數不足之專業範疇科目
表(三): 選修科目 (3學分)
| 繪畫創作實踐與理論專業範疇(從下列兩門科目中修讀一門) |
|---|
表(四): 其他 (4學分)
| 繪畫創作實踐與理論專業範疇 |
|---|
表(五): 畢業創作及論文 (9學分)
| 繪畫創作實踐與理論專業範疇 |
|---|
七、學習要求
1. 繪畫創作實踐與理論專業範疇
1.1 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表(一)中的3門基礎必修科目、表(二)中的1門專業範疇科目、表(三)中的1門選修科目、表(四)中的不少於十次的學術活動、藝術社會實踐,以及表(五)中的畢業創作,共計22學分。
1.2 學生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按科目的要求,進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進行。
1.3 撰寫一篇符合學校要求且不少於1.5萬字的原創論文並進行論文答辯,碩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2. 美術史研究專業範疇
2.1 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表(一)中的3門基礎必修科目、表(二)中的1門專業範疇科目、表(三)中的1門選修科目、表(四)中的不少於十次的學術活動、以及實習,共計19學分。
2.2 學生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按科目的要求,進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進行。
2.3 撰寫一篇符合學校要求且不少於2萬字的原創論文並進行論文答辯,碩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八、學習時間****
- 科目修讀時間為18個月,論文寫作時間為6個月。
- 課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日間、晚間或週末上課。
九、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
-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課程設置表(一)至表(四)的科目,以及表(五)的畢業創作*,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但不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論文答辯,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繪畫創作實踐與理論專業範疇適用
備註: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