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要求:修讀藝術設計相關專業(色盲、色弱者不可報讀)
专业方向:
- 傳播設計
- 室內設計
- 設計管理
一、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2年,最長修業期限為3年。
二、授課形式
面授
三、授課語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學術領域 / 知識範疇
藝術學
*五、 課程專業範疇
- 傳播設計
- 產品設計
- 室內設計
- 服裝與紡織品設計
- 設計管理
- 文化遺產保護
*2022/2023學年招生的專業範疇僅為傳播設計、室內設計及設計管理,其他專業範疇不設招生。
六、課程設置
表(一): 基礎必修科目(6學分)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
表(二): 專業範疇科目**(27學分)
| 傳播設計專業範疇 |
|---|
| 設計管理專業範疇 |
|---|
| 文化遺產保護專業範疇 |
|---|
**大學有權取消開辦修讀人數不足之專業範疇科目
表(三): 其他(4學分)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
表(四): 畢業設計及論文(6學分)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
七、教學要求
- 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表(一)中的基礎必修科目、表(二)中的專業範疇科目、表(三)中的不少於十次的學術專題項目、實習,以及表(四)中的畢業設計,共計 40 學分。
- 撰寫一篇符合學校要求且不少於 8 千字的原創論文並進行論文答辯,碩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獲得 3 學分。
- 學生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按科目的要求,進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進行。
八、學習時間
- 科目修讀時間為18個月,論文寫作時間為6個月。
- 課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白天、晚間或週末上課。
九、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
-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 2.50*** ;
-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課程設置表(一)至表(三)的科目,以及表(四)中的畢業設計,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 2.50 ,但不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論文答辯,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 2017/2018 學年前入學之學生,畢業資格請參照入學當年之規定。
備註:
本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19/2020學年起入讀的學生,2018/2019學年及之前入學的學生,請參閱入學當年的學習計劃詳情。
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