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过后还与他进行视频通话, “ 对方当时穿着公安制服,背景也和公安局类似,导致我开始相信他们。 ” 骗子说他的资料遭一名 “ 惯犯 ” 盗用,进行违法交易,之后还发来这名所谓 “ 惯犯 ” 的前科等资料,让他更加相信对方。 “ 他们还出示了一些我的个人资料,让我不要担心,只需要听他们的,他们就会协助我解决此事。 ” 到了 5 月中旬,受害者接到骗子通知,称为了不打草惊蛇,他必须关掉手机,暂时不与任何人联络。 “ 我过后通过快递收到一台手机、 500 新加坡元和一张酒店房卡,然后就按照他们的指示去到一间酒店房间暂住。 ” 之后,骗子以需要为他拍 X 光照协助调查为由,在与受害者视频通话时指示他坐在镜头前,双手放在椅子后,并蒙上双眼封住嘴巴。 骗子在 20 日早上将视频片段发给受害者父母,并勒索 600 万人民币 ( 约 120 万新加坡元 ) 的赎金。针对被指示拍视频一事,受害者不愿多谈。 他坦言,过程中没有起疑心。在酒店住了两晚后,他还跟从骗子的指示到一名 61 岁男子家中 “ 避风头 ” ,直到警方上门才恍然大悟。
警方调查显示,被捕的 33 岁男子从骗子那里收到 1000 新加坡元,然后在对方指示下购买一台手机和电话卡交给受害者,让他跟骗子保持联络。另外,他也为受害者订了一间酒店房间。 而协助警方调查的 61 岁男子则是听从骗子指示,以为受害者是警方的重要证人,让其居住在自己家中。 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反诈骗部门主任叶葛心副助理警察总监强调,国际刑警或其他海外执法机构在没有得到新加坡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无权在新加坡展开行动、逮捕任何人或要求公众进行调查。 针对此案的调查正在进行。欺骗罪若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 10 年并处罚金。洗钱罪若成立,则可被判坐牢最长 10 年,或罚款最高 50 万新加坡元。可两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