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NOC,网红职业代码为55109(Other performers)
要知道在旧版2016年NOC职业列表中,网红还没被纳入到可移民职业范围。
问题来了,网红怎么定义呢?
加拿大政府是说的:
- 能就 广泛的主题 分享想法和建议;
- 在社交媒体或其他数字平台 创建个人和品牌内容
网友听到这消息,瞬间激动了。
加拿大祭出“网红移民”这招向全球挖人,太狠了!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Ins博主,微博大V,带货主播,Vlog网红都符合条件呢?
前不久,有法律业内人士指出,网红移民属于 自雇移民 类别,需具备 一定的前提,不是人人都能符合:
- 网红必须从事文化、艺术、体育相关领域
- 在递交申请前5年内,需要有最少两段12个月(24个月)的艺术或体育方面的自雇经历。
但是,经过查询加拿大政府网站,并没有发现以上限制。
加拿大政府网站指出,网红可以是自由职业者,也夜店和剧院、广告和其他制作公司雇佣的网红。
不过,具体的实施情况还是要看加拿大政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