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工作经验需要在NOC中进行专业分类和鉴定。不同的项目对工作经验有不同的要求,不同时长的工作经验也会获得不同的加分。
在加拿大移民申请过程中,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供之前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那么你如何证明你的工作经验是真实的,你如何确定你的工作经验的长度?
工作经验
基本要求:
1.工作经验职位必须满足NOC之一
- 可全职或兼职,视项目要求而定
- 必须有酬劳,无酬工作不计入工作经验
相关工作经历:
1.如果项目对工作经验有类别要求,则必须满足相应类别0 A B C D
2.如项目需要相关工作经验提供职位要求,代表必须是NOC分类中与职业编号相同的职位。
如何计算工作经验的时长:
全职工作:同一工作每周工作30小时,每年总共工作1560小时算作一年工作经验。
多份全职工作:多份工作,每周工作 30 小时,每份工作总计 1560 小时,算作一年工作经验。
兼职工作:同一岗位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30小时,每累计工作1560小时可算一年工作经验。
特别提示:每周工作超过30小时的工作经验不计算在内。
工作经验证明
工作经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来自公司的信息:求职信或就业证明、雇佣合同
来自候选人的信息:名片、徽章
第三方信息:税务证明、社保证明、银行对账单
如何发送商务信函:
工作证明信是现任或前任雇主出具的证明以往工作经历内容的信件或文件。
证明书要求:
- 写在公司信笺上,信笺上的信息必须包含公司名称、标志、完整地址、电话、传真(如有)、电子邮件(如有)和网站网址(如有);
- 包括组长、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或公司总经理的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职务等信息,以备下次访问(建议提供访问证明) );
3、加盖公司公章(可以是部门公章、人力资源部公章或公司公章);
4、明确工作期限; - 注明在雇佣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全职工作;
6、写明在雇佣关系期间担任的所有职务的名称、所属职能和任职时间段;
7、写明任职期间担任的各岗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 - 注明每个职位每周或每年的总工作时间;
9、记录每个岗位在服务期间的工资和收入。
如果公司可以出具中英文证明信或单份英文证明信,可以直接扫描使用。如果公司出具的工作介绍信/证明信是中文文件,必须在公证处翻译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