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留学赴日签证,首先在学校同意接收你之后,需要准备一整套完整的材料,递交到日本的入管局,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俗称“反签证”。反签证通常由所报读的学校代为申请。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签证申请人须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动作废。申请需要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一、在留的申请
1.学校同意入学后,需要学生准备一系列的资料提交给日本入管局。
2.在留有效期为3个月,需要申请人在此期间内去使领馆办理签证。
3.一般来说,申请在留需要提前6-7个月准备材料。
4.四月入学的学生材料提交时间一般是前一年11月下旬-12月中旬。在留结果发布时间一般在2月下旬。
5.十月入学的学生材料提交时间一般是同年5月下旬-6月上旬。在留结果发布时间一般是在8月下旬。
二、被拒签的一般原因
1.学习能力受到质疑。
2.经济支付能力受到质疑。
3材料的真实性受到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