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入学院的博士课程:
-作为学院的博士研究员
-作为一名没有在奥斯陆大学就业的外部候选人
法学院有组织的研究培训是在博士课程中组织的。名义学习期限为3年全日制学习。授予博士学位的基础是:科学论文;完成并通过30学分的教育部分;完成并通过试讲和公辩。
项目说明及规例
很重要的一点是,你要熟悉学院有组织的研究培训的规定。《博士规则》适用于奥斯陆大学的所有博士候选人,而课程描述为法学院的博士候选人定义了具体的规则。博士课程由以下机构规管:
奥斯陆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条例
法学院博士学位课程说明
理论教育部分由30个学分组成。有些课程是必修课,有些是选修课。教育部分在教员的博士课程描述中指定。建议博士候选人在前1-2年完成理论教育部分,以便在最后集中精力写作
我学到了什么?
根据《挪威资格框架》,理论培训方案、论文和博士考试将使候选人能够按照公认的学术和道德原则进行高水平的法律研究。该教育将使学生有资格从事研究活动和其他工作,其中科学洞察力和分析思维的预期标准是高的。
教学
如果你从事四年的博士研究,这意味着你有25%的教学要求。重要的是,你要在早期阶段联系学生事务部门,了解你可以教授的那些未满足需求的课程,因为下学期的教学计划很早就开始了。联系学生事务处的Anne-Brit Stranset。她会帮你联系课程策划人。
如果你的雇佣合同是3年,你没有教学要求。
必修课
J科学哲学、科学理论和研究方法(4学分)
国际化、跨国法律和比较
法学:法学历史、法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4学分)
研究伦理、学术写作和研究传播(4学分)
国家法学博士研讨会1(1学分)
国家法学博士研讨会2(1学分)
选修课程
书面工作/科学论文,准备发表(7学分)
国际法律研讨会(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