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驻外总领事馆教育处给留学生提供的证明,共有三联,联由留学人员妥善保存,第二联可以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 ( 留学期限在一年以上 ) ,第三联由教育处(组)存档。《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必须由曼城教育组组长亲笔签名,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曼彻斯特总领事馆教育组公章后方能生效。
一、办理条件
在英国——需要提供学生签证 Tier4 ,并且在英国就读的是全日制 (Full Time) 本科及以上学位。 持有学术访问签证 (Acaemic Visitor) 并在英国高校进修 6 个月以上,或者是持有工签 (Work Permit) 在英国高校、研究所从事 6 个月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申请人所就读、进修或者是工作的英国高校必须是在国家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英国院校名单里的
二、办理时间
无明确时限要求,回国前后均可办理,备齐所有申请材料即可,建议申请人在离英回国前 1 个月前申办。
三、申请材料
1.护照身份信息页;
2.抵英签证页及 BRP 卡正反面扫描件;
3.若签证期限已覆盖留学期限,则无需提供;
4.授权证明信;
5.留学期间学习证明: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