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高等教育采用 ECT 学分制衡量学生的学习,也是欧洲高等教育共同体( EEES )内所有大学采用的标准。该学分制确保了不同的欧洲高等教育体系的一致性。 ECTS 学分基于课堂教学(学时)和学生个人学习(作业与实习)两部分。 1 个 ECTS 学分等同于学生学习了 25 小时。在学生进行全日制学习的情况下,一个学年等于 60 个 ECTS 学分。
西班牙每学年通常分为 2 学期,第一个学期通常在 9 月中旬到 10 月初开学, 12 月底结束,考试阶段在次年 1 月份左右。第二学期在 1 月底或 2 月初开学,并于 5 月底结束, 6 月份初考试阶段。教学日程根据不同大学会有变化,也有个别大学把教学日程安排为 3 个学期。
第一阶段 本科 4 年 240 个 ECTS 学分 基本学习科目( 60 ECTS 学分)、必修科目、选修科目、实习( 60 ECTS 学分)、毕业实习( 6 — 30 ECTS 学分)、业余活动的参与( 6 ECTS 学分)、本科生每年至少注册 9 ECTS 学分,最多注册 90 ECTS 学分。
第二阶段 硕士 1-2 年 60-120 个 ECTS 学分 官方硕士是西班牙教育部在 2006 年为适应欧洲高等教育组织所制定的新教育体制,目的是让学生在专业学习及研究学习中实现专业化,并且取得欧洲教育共同体( EEES )硕士学位。
第三阶段 博士 3-4 年 60 个 ECTS 学分起和博士论文答辩
博士学习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学习阶段,这个阶段至少要获得 60 ECTS 学分,另外一个是研究阶段,最后由学生完成原创研究成果的答辩,这就是博士论文答辩。西班牙的博士学习旨在对学生的研究技能进行更高的水平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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