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澳门院校入学通知书了,就需要立刻刚开始申请办理澳门留学签证啦,陈老师为大家整理有关澳门签证办理及逗留申请办理事宜以下:
(1) 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例要求,来澳就读高等学校课程内容的异地学生必须保证可拥有合理合法有效证件及签证办理入境澳门,并须于入校后到澳门出入境事务管理厅申请办理澳门「逗留的非常许可」办理手续。非当地住户务必自主掌握所拥有之身份证是不是合乎非当地学员在澳逗留之相关澳门法律法规。
(2) 非当地住户如于在学期内因留澳真实身份有一定的变动以至危害课业,学生须自主承担。
至今澳高等学校入读为目地办理流程申报材料
1 、已填妥之法律规定专用型申请表格【注:可到审理单位索要或于社会治安公安局浏览器下载相关报表】
2 、合理护照签证 / 旅游有效证件真实身份材料页影印本;
3 、经济发展情况证实(比如:金融机构月末单、存款户籍储蓄、税金收条等);
4 、澳门高等学校传出的取录证实;
5 、往返飞机票订座证实(若该学员在澳攻读之高等学校课程内容低于 6 月);
6 、 1 寸半黑与白或五颜六色、白色背景反面标准证件照最新照片 2 张。
服务项目申请办理地址及时间
申请办理单位:社会治安公安局出入境事务管理厅境外事务管理警司处
详细地址:凼仔北安港口一巷出入境事务管理厅大厦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四,早上 9 时至中午 5 时 45 分周五,早上 9 时至中午 5 时 30 分 ( 周六、日及澳门政府部门假日休息 )
每天截止时间:中午 5 时 ( 申请办理服务项目 ) 中午 5 时 15 分 ( 领到结果或补缴文档 )
花费
本人:澳门币 100 元
家中护照签证:澳门币 200 元
12 岁下列之少年儿童:澳门币 50 元
提供团体旅游证明材料并由同一旅游运营人机构位数最少十人的团队:每个人澳门币 50 元
审核所需时间约 15 个工作日内
申请办理注意事项依据专用型文件格式二的文档而批给的“入境及逗留许可”,应自批给生效日 120 天内应用,否则,该许可自即日起无效。
持有者可按该许可设定期内(一般为自入境日起计 30 日)在澳门逗留。持有者在入境获批给的逗留期限内可数次入出境,而不用另再办理出国签证或“入境许可”(即“港口签证办理”)。
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陈老师~